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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物资采购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建立、管理学校“物资采购论证与评审专家库”;

(三)接受物资采购申请,审核物资采购项目相关资料,确定物资采购方式;

(四)组织物资校内采购评审会;必要时,对复杂项目组织校内部门间协调会,专业性较强项目组织专家咨询和论证会;

(五)对按照规定应纳入国家(地方)政府采购或招标的事项,按规定统一委托主管部门或具有资质招标代理公司,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进口产品审批工作;

(七)汇总编报学校年度物资政府采购计划与执行信息;

(八)负责物资采购相关文件资料的归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九)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物资招标采购中的投诉以及法律纠纷等相关事宜;

(十)完成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