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固定资产界定新标准的通知
各部门: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界定标准做出了新的规定,具体如下: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根据修订后的财务规则,学院对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 专用设备:入账金额由单件800元调整为单件1500元;
二、 一般设备:入账金额由单件500元调整为单件1000元;
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上述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财务处
资产规划处
2012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