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构调整及人员岗位变动后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学院资产管理工作,理顺机构调整和人员聘任变动后各部门资产的所属关系,避免资产管理脱节,特做如下通知:
1、部门整体合并的,交接双方要根据资产规划处提供的仪器设备分户明细帐,做好原部门资产的清点工作,并进行整体交接,仪器设备交接清单经原部门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员和现部门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员签字后交资产规划处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2、部门调整拆分的,交接双方应根据资产规划处提供的仪器设备分户明细帐,做好原部门资产的清点工作,分割后的资产经双方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员签字后,交资产规划处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3、人员聘任部门间变动的,资产原则上留在原部门,如确属需要带到新的部门,应与原部门协商,并经资产规划处同意后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4、第一责任人岗位变动的,应与现任第一责任人做好本部门资产交接工作,仪器设备分户明细帐经资产管理员、原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现任第一责任人确认签字后交资产规划处备案。
5、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的,部门应安排新的资产管理员,并做好本部门资产交接工作,仪器设备分户明细帐经原资产管理员、现任资产管理员和部门第一责任人确认签字后交资产规划处备案。
资产规划处
2011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