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处置待报废资产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并根据学院待报废资产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现规定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待报废资产的集中处置工作。
今年上半年的待报废资产集中处置工作从2010年5月10日开始,各部门接此通知后,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对所属部门待报废资产进行清理、汇总,并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于2010年5月21日前,报资产规划处。资产规划处经专业技术鉴定,对确认无法继续使用或修理费用过高,已无维修价值的资产,通知部门办理资产退库事宜,并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资产集中处置。
资产规划处
2010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