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5-10-28   [浏览次数]

各系(院)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经学校党委决定开展第二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各系(院)党总支推选、组宣部审核通过,在“党员在线学习平台”注册的学员。

  二、培训学时

  培训共计42学时。其中学校组宣部统一组织专题授课与在线学习22学时,各系(院)组织线下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讨论学习20学时。

  三、培训组织

  培训工作由校、系(院)两级共同组织实施。其中学校组宣部在做好统筹协调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在线学习平台的教学管理和在线结业考试的组织工作;各系(院)在做好在线学习平台学员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专题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讨论学习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10月28日—11月4日)

  1. 学员选送

  根据培训要求做好学员选送工作。梳理本支部内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将档案材料于11月4日之前报送组宣部进行审核。电子版发送至
zxb@ciir.edu.cn

  2.学员注册

  支部书记根据《后台管理操作指南》(见附件1),将组宣部审核通过的学员信息导入的excel表格,根据表格内容采集学员信息(其中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学生身份、系院、班级为必填项)并导入在线学习平台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成第二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并组织学员学习《学员操作指南》(附件2)。

  11月5日前,将学员信息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组宣部备案。

  (二)教学安排(11月9日—11月30日)

  1.在线学习

学员须在线完成14个章节的学习和自测、1个综合测试,具体学习流程见《学员操作指南》。

  2.课堂学习

  学员须参加由组宣部组织的专题课堂教学活动。

  3.实践教学

  学员须参加由系(院)组织的实践教学活动并提交实践报告,优秀报告将在网站的“优秀作业”区展出。

  4.讨论学习

  学员须参加由各系(院)组织的讨论学习活动。

  5.学习心得

  学员学习结束后提交学习心得,内容主要包括党课学习的体会和收获,要求字数不少于800字。手写版于12月1日前交各系(院)党总支存入党员档案。

  (三)结业考试资格审核(12月2日—12月3日)

  11月30日14:00开始,在线学习平台的考试功能关闭。在此之前,学员须完成在线学习并通过所有自测,参加课堂学习、实践活动和讨论学习活动,并提交心得体会。

  12月1日14:00至12月2日17:00,各系(院)党总支对学员社会实践、学习心得、专题课堂教学、讨论学习情况进行在线考核。凡综合测试通过和在线考核通过的学员,获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资格。

  12月3日17:00前,各系(院)将考核通过的学员名单从系统导出,结果报送组宣部备案(报送格式见附件4)。其中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
zxb@ciir.edu.cn

  组宣部统一安排结业考试的时间和考场。

  (四)组织在线结业考试

  考试时间:12月7日—8日

  考试地点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员结业

  学员参加由组宣部统一组织的在线结业考试。考试通过的学员,由组宣部统一颁发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六)总结评优(12月9日—12月16日)

  学校组宣部对二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总结、归档,各系(院)党总支进行工作小结。组宣部根据各系(院)党总支组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各系(院)党总支根据学员集中考试成绩、课堂学习、实践活动、讨论学习、学习心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结果报送组宣部审核备案,组宣部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培训班优秀学员提交学习心得,组宣部择优在网站的“优秀作业”区展出。

  五、工作要求

  请各系(院)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做好学员开班动员,组织好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精心设计教学与实践活动,严肃学员纪律,严格考勤,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培训期间,要求各系(院)至少报送一篇工作新闻。

  联系人:闻凤辰 88561183 张乃佳 88561820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组宣部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