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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

为扎实推进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全面检查和总结学校“十三五”规划中期进展情况,强化战略导向作用,聚焦核心领域,查找关键问题,进一步明确未来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做好“十三五”规划的后期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与评估要求,学校决定委托北京师范大学评估课题组进行“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根据上述评估背景和目的,本次评估聚焦学校规划落实的年度及中期目标完成度、规划实施机制的完善度、有效条件的保障度以及学校跨部门的协调度,包括:

(一)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及中期落实情况

(二)专项发展规划中期落实情况

(三)各单位总结自评报告

二、评估程序

学校“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北京师范大学评估课题组与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协作完成。本次评估拟采用焦点小组访谈、问卷调查及查阅部门支撑材料等多种方式深入展开,访谈对象主要包括校级及部处领导、院系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及校友代表等。

(一)部门自评阶段(2018年124日-2018年1214日)

各院、系、部、处对本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自我对标核查,形成本单位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并于20181214日(周四)17:30前提交至发展规划办公室(办公楼424)。电子材料发送至pingjian@culr.edu.cn,书面材料需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二)专家评估阶段(2018年1215日-2018年1231日)

1.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审读相关部门提交的自查报告,认真梳理本专项规划的中期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做好课题组走访时交流汇报的准备。

2.北京师范大学评估课题组审读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根据各院、系、部处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和梳理。

3.课题组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走访职能部门查阅支撑材料,听取专项规划牵头部门总结汇报,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三)验收评估阶段(2019年11-2019110日)

北京师范大学评估课题组向学校领导汇报中期评估情况和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至各部门。

三、评估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院、系、部、处要加强领导和督促,分解职责任务,明确责任人,按要求提供规划落实情况支撑材料,为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二)加强合作,密切配合

学校发展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主动参与,支持配合做好规划评估的各项工作,如实准确地反映规划的落实情况。

 

 

联系人:曲 

联系电话:88562161;8856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