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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和2022年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从严治团,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进一步强化团员意识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现在全校本专科团员中开展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2022年团籍注册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目的

(一)对团员进行教育评议,主要是通过团员个人自我总结,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优点,纠正缺点,明确前进的目标。

(二)开展团员学习教育,主要是通过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对团员进行思想引领和正面教育,开展生动的实践教育活动,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明确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青团员。

(三)通过教育评议,进一步激励团员在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纪,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做出必要的处理。

二、团员教育评议对象

全体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在校本专科学生团员。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可以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方式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团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召开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四、团员评议等次及标准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一)优秀

政治方向正确,“四个意识”坚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学党史、知党史,知团史、晓团情;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学习成绩优秀;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交纳团费,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并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无不参加青年大学习记录;积极参与团务工作并有较大贡献;为本支部的建设及各项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劳动实践活动。

(二)合格

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坚持原则、乐于助人、遵守公德,团结和关心同学,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谦虚谨慎、广泛交友,严格要求自己;学党史、知党史,知团史、晓团情;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良好;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能够参加青年大学习和学校劳动实践活动,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基本合格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

(四)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

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团员教育评议内容和流程

(一)团员个人总结:每名团员就2021年1月—12月期间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个人总结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团支书进行汇总。

(二)团支部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开展民主评议。

1.学习教育阶段。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党的理论、党史国史、形势政策、奋斗故事等,收集团员青年的思想困惑和关切诉求,开展形式丰富的学习和交流分享活动,力求在一到两个问题上有所突破和提升,在此基础上谋划本级团组织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

2.民主评议阶段。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个人总结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然后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团员民主测评表》(附件1)。团支部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附件3)(交电子版、纸质版至学院团总支)。学院团总支根据建议评议等次和比例,研究确定最终等次,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学院汇总表》(附件4)。

(三)组织审核处理:学院团总支对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团员进行分层次处理:

1.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经学院团总支审查批准后,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注明“优秀”字样。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2.对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经学院团总支审查批准后,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注明“合格”字样。

3.对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 予以教育帮助。

4.对不合格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后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团籍,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评议结果“优秀”作为评选“优秀团员”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评议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上方可进行当年团籍注册,“不合格”不可进行团籍注册,直至下次评议合格为止。

七、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以支部为单位,由团总支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本次注册为2022年团员团籍注册,时间填写2022年3月,将评议等次填写在注册意见栏,并加盖团籍注册印章。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学院团总支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学院团总支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校团委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2021年度团员评议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深入学院团支部,加强工作指导,全面了解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广泛听取团员意见,创新支部理论学习、主题团日、青年大学习、劳动实践等工作的方式方法,有效激发团支部活力。

(二)全校各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责,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团员民主测评表》(附件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附件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学院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所在学院团总支审核并存档,附件1要存入团员个人档案。要真正用好评议手段,对评议等次不合格、不接受批评教育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团员,做出劝退或除名处理。

(三)各学院团总支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学院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culrzuzhibu@163.com;并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学院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前交至涿州校区学生发展中心305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81201793



校团委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