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研字[2023]12号)第二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本人未申请退学的,学校应予以退学处理:(一)开学后无正当理由或未经学校允许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的;...(五)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实践活动的”之规定,现就以下研究生进行退学警示。
姓名:朱*,学号:2211401094,专业及领域:2022级公共管理专业公共治理领域;
姓名:张*,学号2211401063,专业及领域:2022级公共管理专业工会与劳动关系领域;
姓名:霍*,学号:2211401089,专业及领域2022级公共管理专业工会与劳动关系领域。
请学院将该通知传达到学生及导师,如以上研究生未能在规定要求的期限内办理学籍注册等手续并返校参加教学活动,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