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2019级研究生: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8号)要求,为保障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拟对2019级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课程学习阶段结束,且课程中期考核合格,已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的2019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含已申请延期、休学但拟复学至2019级的学生)
二、检查内容、标准和等次
1.学位论文开题情况及报告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学位论文是否按照开题报告计划的进度进行;
3.学生工作态度、积极性、时间投入、接受指导等情况;
4.导师过程指导情况;
5.论文按时答辩的可能性。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等级分为A(通过)、B(基本通过)、C(不通过)
三、检查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定等次为C(不通过)者,学生需当面向检查组报告论文工作进展,检查组可对论文提出修改建议,并要求学生在一个月内提交详细研究进展报告,对其进行复议,以确定中期检查是否通过。若评定成绩仍为C,则需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跟踪,并定期再次检查。中期检查不通过者不能参加论文正式答辩。
四、考核工作安排
1.研究生培养学院以专业领域为单位成立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可由3-5人组成;
2.硕士研究生、导师以及检查小组分别填写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研究生向检查小组提交书面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大纲),并听取修改意见;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的论文进展情况评定各位硕士研究生的考核结果;
3.研究生教学负责人或教学秘书应认真核查每位研究生的课程中期考核结果,对于课程考核未合格而参加论文中期检查的学生情况要在备注中特别说明;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021年7月5日前收齐材料。其中,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留存各培养单位以备查,将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3)交至研究生处办公室。
附件:
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
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异常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