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系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全体2016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现将2016级有关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论文评阅
1.资格审核
(1)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
(2)完成岗位实习和毕业实习(撰写实践调研报告3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合格,论文写作要求符合学术规范;
(4)论文文字重合比检测合格(10%);
(5)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论文评阅与答辩。
2.程序
(1)学生提交论文定稿(简装)给导师审阅。导师审阅论文通过后,可以进入外审环节并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导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评语》(附件一);
(2)系(院)对学位申请人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初审,不合格者须报研究生处;
(3)学生在11月30日前提交研究生新教务系统,论文电子版(Word和PDF版,文件名统一规则: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因未及时提交论文,导致电子检测、盲审评阅未通过而无法按时参加答辩者,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
(4)研究生处在12月3日前组织对所有论文进行查重。研究生处学位办有权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的学术规范提出意见和建议。未完成或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不得进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5)研究生处在12月7日前组织将所有论文送专家匿名评阅。论文须经至少2名与论文相关学科领域的论文评阅人盲审评阅,并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每本论文的封面与封二要略去“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和“职称”等信息,扉页上不能有研究生的签名和导师签名,论文最后除去“致谢”部分。若有1名评阅人的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须增聘1名评阅人进行评阅;若累计有2名评阅人的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须重新修改论文,重新进行评阅程序,评阅人为原评阅人,学位申请人须延期答辩或者办理延期毕业手续。评阅专家意见中有“限期修改后答辩”,由系(院)会同研究生处根据修改情况商议是否允许答辩;
(6)论文通过评阅后,系(院)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附件二)并在12月21日前提交研究生处。
二、 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2019年01月18日(周五)或19日(周六)之前。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名具有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其中1人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其余为委员。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1/3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参加,论文评阅人可同时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参加自己指导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
2.工作要求:
答辩会前一周,研究生处学位办向答辩委员送交聘书及答辩材料。答辩委员应认真审阅学位论文,预先了解论文的全文或内容摘要,并在答辩会上作出评述和提问;答辩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答辩会公开举行(保密论文除外),事先公告答辩人、答辩会举行的时间、地点等。导师可列席答辩会并可介绍相关情况(答辩人的学习、实践、论文写作等),但在答辩委员会闭门讨论时须回避。
3.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宣读硕士学位分委员会主任审批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开始,并宣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要求和程序,并介绍答辩委员会专家的情况;
(3)答辩秘书介绍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
(4)学生报告自己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目的意义、写作过程、主要内容等,时间不超过30分钟;
(5)答辩委员与论文作者就论文内容进行现场问答;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过程中应避免做引导性发言和结论性评价,时间不超过30分钟;
(6)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和投票并形成“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签署“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所有到会的答辩委员均应签字,报送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及列席会议者暂时退场;
(7)答辩委员会主席请论文作者重新入场并宣布表决结果。
4.答辩秘书
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至2人,由系(院)指定。
准备答辩会的相关材料,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附件三);整理答辩人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附件四)、《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附件五)等材料,内容准确,字迹工整。答辩秘书须在答辩后整理汇总答辩材料,在答辩后2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各系(院)审核后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存档。
5.论文答辩后修改与提交
(1)研究生处将对学生论文最终稿进行论文电子检测。
(2)论文完成答辩后,学生均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填写修改说明。论文修改完成,导师和系(院)终审合格,方可提交研究生处进行论文检测。
(3)如答辩委员会评定结果为通过,学生修改论文后,应提交导师终审,并由导师在论文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4)如答辩委员会评定结果为修改后通过,学生修改论文后,应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复审意见表》(附件六),提交导师和系(院)审核,审核通过的论文,经导师在论文相应位置签名确认后,可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审核不通过的,应重新修改。
修改完成者可在一年内申请第二次答辩,若仍末通过,则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5)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进行论文答辩者,应事先提出申请,由导师和系(院)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延期答辩者,可延期于1年内进行答辩,否则将作为肄业处理。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要按期答辩,否则作为肄业处理。
研究生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