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摘要)
第二十条 学生要爱护公寓内家具和公共设施,各宿舍内家具不得随意移动、调换或作他用,也不得任意增加。如有人为损坏者需照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 严禁夜不归宿,学生擅自离宿引发一切问题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五条 公寓楼内禁止饲养各类宠物,严禁打麻将及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吸毒、贩毒、酗酒、寻衅斗殴等一切不正当活动。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实行男、女生分公寓入住,外来人员不许进入。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内悬挂围帘,不得在公寓楼内任何区域吸烟或点燃明火;夏秋季节点蚊香,做好安全防范设施,睡眠前及离宿前熄灭。
第三十条 严禁宿舍内私拉电线;宿舍内不准存放、点燃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严禁带入或使用违规电器;违规电器是指大功率电器及容易发生火灾的其他器具。常见违规电器:各类电炊具、电水壶、热得快、电取暖设备、干鞋器、电夹板、电吹风、车载小冰箱等非寝室学习用电器及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炉、打火机燃料等易引发火灾的其他器具。凡在检查中发现违规电器、危害公共安全的违禁物品,当场予以收存,所收违规物品委托物业公司保管并上缴学院相关部门,没收物品一律不予归还。
第三十一条 学生应爱护公寓内消防器材,不得乱拆乱动。为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宿舍、门厅、走道内不准乱堆物品,不准大件物品进入宿舍。常见大件物品:餐桌、沙发、座椅、落地衣架、鞋架、简易衣柜鞋柜、落地式穿衣镜、各类货架、自行车、电动车(电瓶)等。
第三十二条 学生不得私自将宿舍钥匙、校园卡、学生证借与他人,不得私配宿舍钥匙、私换钥匙。
学生公寓管理文件具体内容请详看《2019年学生手册》
公寓联系电话:010-885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