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科研机构2020年度考核和2021年度计划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机构负责人: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科研机构考核办法(试行)》以及科研机构年度计划制度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0年度科研机构考核和2021年度计划报送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考核范围:学校各校属和二级学院(部)属科研机构。
2.考核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考核方式:各科研机构向科研处提交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并填报“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和年度计划表”,需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4.没有完成考核内容及指标的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科研机构,将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连续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将调整机构负责人、调整机构直至撤销机构。
请各科研机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唯实楼315房间)。
联系人:高涵 88561728
附件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科研机构考核办法
附件2:研究机构统计表
附件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属科研机构2020年度考核和2021年度计划表
附件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二级学院(部)属科研机构2020年度考核和2021年度计划表
科研处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附件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二级学院(部)属科研机构2020年度考核和2021年度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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