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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学生寒假进行社会实践的通知

时间:2013-01-21 阅读次数:

2010级劳动关系专业的同学们:

大家好!

紧张繁忙的一个学期过去了,寒假将至,在同学们准备回家休假的时候,系部特别提醒大家:在这个寒假,同学们必须抓紧时间进行专业社会实践。

按照教学计划,我们2010级学生的社会实践应该在2012年的暑期完成。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暑期大家没有进行这项工作。在学年论文动员时,郑桥老师曾经提醒大家,寒假必须补上这一课。

这个假期时间不长,请大家一放假就抓紧时间联系实习单位,安排好实习时间,开始实习。实习过程中,有一些重要的表格文件需要填写,并要实习单位加盖公章。实习结束,要撰写实习总结和实习报告。开学时,请大家把所有的实习材料带回学校,交到系办公室。同时报告自己的学年论文指导老师,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就是实习的校内指导教师。按照要求完成社会实践工作,记一个学分。

祝大家假期愉快,实习顺利!

劳动关系系

                                201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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