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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报】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劳动关系:成就、 挑战与未来

[发表时间] 2015-03-11           [浏览次数]
  2014年,在经济增速减缓和结构调整的新常态下, 经济下行并未对就业产生重大影响,那么反映在劳动关系上又有哪些变化?我国劳动关系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又面临哪些挑战?近日,记者针对这一话题进行了相关采访。
  
  职工工资温和上升 多地工资指导线同比涨幅出现下调
 
  记者:2014年, 在经济增速减缓和结构调整的新常态下,劳动关系也相应发生变化。 您能否总结一下我国劳工阶层基本状况?
 
  乔健:2014年的劳工阶层状况可以概括为这么几个方面: 职工工资温和上升, 国企高管薪酬将受控制;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步推进,员工的社保诉求明显提高; 职业安全总体稳定好转, 以人为本催生安全生产新法; 劳动争议稳中有增,群体事件涨势迅猛; 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提升、 权益保障和城镇化方面, 进展与困境并存。 在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方面, 集体协商的重点转向行业协商, 规范劳务派遣初见成效; 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 导致企业改制、 搬迁、 股权变更、 转型中的裁员、 经济补偿和赔偿等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记者:2014年职工工资仍然是温和上涨, 但是涨幅略有下降, 具体情况如何?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乔健:由于经济增速下滑,2014年度的收入分配政策较为矛盾和纠结。一方面,政府仍坚持《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提法;另一方面,高层亦希望收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的上调幅度,以利于经济增长。在此种背景下,职工工资呈温和上升态势。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44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同比实际增长6.9%,比同期GDP增速低0.5个百分点。2014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已有17个。但总体看,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平均涨幅较往年有所下降,17个地区的平均增幅为13.35%,比2013年末的平均增幅17%降低了3.65个百分点。有学者认为,最低工资仍有上调空间。因为依照《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以上,但迄今为止,全国各地均未达到这一目标。 以上海为例, 上海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36元,依此计算,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仅为36.1%。与最低工资变化趋势相仿,在已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21个省中,基准线平均为12.4%,多地工资指导线同比涨幅出现下调。
 
  劳务派遣用工的规模和比例有明显下降
 
  记者:多年来, 我们一直倡导集体协商的重点转向行业协商,2014年在这方面是否有进展?
 
  乔健:到2013年末,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242万份, 涵盖企业632万家; 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30万份, 涵盖企业365万家, 涵盖职工1.6亿人。

  尽管受到经济增速下行的影响,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仍决定,从2014-2016年实施新的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中特别提到, 加大力度推进行业集体协商。 将行业集体协商作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其中,在县级以下区域内要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服装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集体协商, 重点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定额、 主要工种计件单价及工资调整幅度等事项签订行业集体合同。 将行业集体协商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 新兴产业拓展。 具备条件的地区, 继续稳妥探索在县级以上区域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工作。

  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 近年集体协商的地方性立法步伐加快。 截至20149月, 已有28个省份出台了集体协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广东、 湖北、 天津、 河北、 江西等10个省份及部分城市人大颁布或修订了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这些立法尝试不仅为工作实践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也为国家层面出台 《集体合同法》 提供了重要的立法参考。

  记者:继20137月 《劳动合同法》 修正案实施后,人社部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又于20143月施行。新法新规实施以来,劳务派遣出现了什么新特点?
 
  乔健:一是为维持低人工成本,企业呈现多样化用工的变化。面对新规10%的硬性规定, 企业的应对策略大体分为5个方面: 辞退一批、 留用一批、 外包一批、 转正一批、 非全日制化一批。有些企业使用实习学生填充劳务工减少的空缺。

  二是派遣用工人数有明显减少。 根据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调查, 在使用劳务派遣的企业中, 近七成企业的派遣用工比例已低于10%。 根据年报资料,2011-2013年末,四大专业银行的劳务派遣工总量从17.29万人下降到14.26万人。

  三是劳务派遣转业务外包,以此维持较低运营成本。 企业通过将人力资源流程外包, 把琐碎、 重复或专业的工作交由服务商完成。

  四是尽管人工成本会有增加,仍有部分企业将劳务派遣工转为直接用工。 如中国银行率先采取不设门槛、将派遣转为直雇的方式,使派遣用工比例从20%一举降到2%

  总体上看, 劳务派遣用工的规模和比例有明显下降, 且没有对就业造成重大影响, 也没有酿成大规模的集体争议事件。 据调查, 从《劳动合同法》 修正案实施到20147月以来,北京海淀区、四川成都市、河北廊坊市三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的劳务派遣争议案件,每月平均立案数量分别占案件总数的2.2% 7%3%, 劳务派遣案件在数量和内容上变化不大。
 
  完善法律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记者: 过去一年, 由于市场和政策因素的影响, 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逐步加大, 导致企业改制、 搬迁、 股权变更、转型中的裁员、 经济补偿和赔偿等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也引发了诸多群体事件, 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 您对这一问题怎么看?
 
  乔健: 这一波经济结构调整源于国际资本的调整布局。由于我国经济增速趋缓,人工及其他成本推高,而美国逐步退出量化宽松政策, 制造业出现了新一轮产业转移的趋势。 其中高端制造业开始回流欧美,低端产业向东南亚转移, 我国一些地区和行业出现外资撤离的苗头。2013年,我国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下降6.78%

  在这种背景下, 一些外资企业掀起裁员和关闭、 转移的浪潮, 引发员工的不满和抗议。例如20143月,IBM深圳工厂的1000多名工人,抗议IBM在被联想收购后给予员工的补偿标准过低。此外,2014年, 众多企业在搬迁重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湖南常德沃尔玛店关闭案非常典型。

  这些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应当完善 《公司法》 《劳动法》 关于企业并购、 分支解散时劳动关系的存续规则及适用范围, 特别是完善劳动者的参与规则, 明确违反劳动者参与企业并购规则的法律后果。同时,也要把握好政府和地方工会的定位, 按照中央“维稳的实质是维权”的论断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