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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叶鹏飞:深入推进产业工人职业发展体系建设

[发表时间] 2025-04-14           [浏览次数]

●观点


推进产业工人职业发展体系建设,要推进党政、工会、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协同参与,构建聚焦职业地位提升、职业空间拓展和流动渠道建设的系统化职业发展体系。



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健全职业发展体系,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搭建产业工人成长发展平台,引导更多大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鼓励青年选择技能成才道路,壮大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关键是要让技能型岗位对劳动者产生强烈的职业吸引力。职业发展是劳动者以当前的职业地位为基础,对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职业地位流动的实现路径所形成的期望和规划。它所涉及的职业地位、发展空间和流动渠道等议题,都是影响职业吸引力的核心要素,是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壮大的关键变量。


当前,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面临两大基本问题。一是职业发展空间方面,产业工人在社会职业结构中的位置和职业发展“天花板”都相对较低。从经济收入看,产业工人比较集中的行业平均收入相对不高;从社会声望看,轻视技能和劳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从职业晋升看,在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层级设置比较丰富,工人岗位的等级设置相对较少。二是职业发展通道方面,产业工人的横向流动和纵向上升有待进一步通畅。横向流动方面,受评定机制的影响,职业技能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横向转换存在一定门槛;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存在不同程度的壁垒,影响产业工人知识技能的积累和互认;在技能岗位与管理岗位之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双转制”模式,限制了产业工人岗位转型的机会。纵向上升方面,技能和岗位等级的空间相对有限,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尚不健全,技能等级提升为产业工人带来的经济价值相对有限。


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直接关系到技能型岗位的职业吸引力和青年群体的职业选择。这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多个领域的整体性问题,需要各级工会组织坚持整体性思维,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推进党政、工会、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协同参与,构建聚焦职业地位提升、职业空间拓展和流动渠道建设的系统化职业发展体系。


第一,把整体职业地位的提升作为促进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的基础工程。职业地位提升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提高产业工人整体收入水平。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重视劳动要素的贡献和价值,增加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减少与资本、管理、技术等要素在分配上的差距;加强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抓手,完善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二是推动劳动用工公平化。规范劳动派遣用工形式,限制劳务外包用工,逐步改变现有人事、用工管理上的“多轨制”现象,保障不同行业和岗位的职业平等。三是提高产业工人职业声望。突出产业工人群体的劳动贡献,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四是深化产业工人民主参与。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为重点,保障产业工人参与到与自身利益和发展相关的重要事项中。


第二,为产业工人纵向成长拓展更多职业发展空间。职业空间的拓展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观察。在宏观层面,目前的“新八级工”制度,在一定程度了突破了产业工人的职业“天花板”,延展了产业工人的技能等级体系。当下的任务是在现有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新的技能等级制度并通过立法等形式固定下来,制定相应的评聘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技术发展状况和职工队伍状况设置合理的评聘比例。在微观层面,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实施产业工人岗位职级制度,设置层级更加丰富的岗位等级,明确可操作性的评定程序和岗位标准。


产业工人纵向成长还需要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提高技能等级能否带来相应的岗位和收入变化。激发产业工人不断钻研、持续提升知识技能的动力,是保证知识技能的提升能够带来岗位晋升和收入增加。技能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必须落到实处,才足以向全社会展示技术技能给劳动者带来的价值和回报。在此基础上,通过加强对“金牌工人”“能工巧匠”“创新能手”等优秀产业工人的培养、选树和宣传,更有效地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道路。


第三,通过完善机制为产业工人横向流动创造条件。横向流动是产业工人向其他职业、岗位、部门、企业或地区的社会流动,反映的是产业工人在社会职业结构中所能获得的发展机会和资源。横向流动是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它包括两种基本类型:一类是职业身份的转变,包括向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转变;另一类是职业空间的转变,包括向不同部门、企业或区域的流动。横向流动的顺畅需要一定的机制支撑。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不同职业序列之间的衔接机制,明确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之间的转换标准,使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能够进入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行列。二是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制定国家资历框架,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的融合共享。三是企业之间技能等级互认及待遇衔接。产业工人技能等级认定要实现“多元统一”的模式,即认定主体可以多元化,包括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院校等,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推动认定结果的互认和共享,规范技能人才使用标准,为产业工人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流动扫清障碍。



(来源:《工人日报》2025年04月14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