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任国友:女婴遭天降苹果重伤引发社会关注 常见的意外危险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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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苹果重伤女婴”肇事者系独自在家11岁女童
一颗从高空坠下的苹果在3月9日下午砸中凡凡(化名)的头部,之后的十多天时间里,这名仅3个月大的女婴一直未能苏醒,至今也没有脱离危险。近日,东莞女婴被苹果砸伤事件引发关注,3月21日,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发布了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称,已通过生物样本比对确定了肇事者为一名11岁女童。
通报显示:2018年3月9日16时许,东莞市塘厦镇平山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1名仅三个月的婴儿被坠落的苹果砸中受伤。警方经调取事发前后小区内监控视频,排查涉事楼栋坠物一侧所有住户情况,提取比对住户生物样本,核查住户当日活动信息等,最终确定肇事者为一名11岁女童,事发时其独自在家。
通报称,当时,涉事女童在家中客厅看到一个被家里宠物狗咬过的苹果,遂拾起打算将其投入阳台上喂食宠物狗的盘中,不料苹果落至阳台台阶上,并经过阳台台阶与护栏间空隙坠落楼下,砸中女婴头部。
在事发小区看到,掉下苹果的这栋住宅楼阳台为开放式设计,部分住户在阳台外部安装了防护网。凡凡的父亲余先生说,经过警方调查,苹果是从24楼掉下来的。
余先生介绍,凡凡目前仍在深圳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住院13天以来,一直未能苏醒,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余先生出具的一份诊断证明显示,凡凡入院后被诊断出重型颅脑损伤、迟发性颅内血肿、极重度贫血以及创伤性休克等症状,“光住院费就已经花了十五万了。”
肇事者经警方调查确认后,目前,涉事双方已就赔偿问题进行过沟通,但余先生表示尚未达成共识。
未成年人抛物由家长担责
据了解,不少高空抛物肇事者最后被锁定为未成年人,这又该如何划分责任?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教授、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研究所副所长任国友说,如果确定是未成年人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致人伤亡,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抛物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与成年人责任一样,所以父母要教育、引导自己的孩子不乱扔东西。”陕西律师张军直言。
“如果侵权人未成年,则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主观存在故意,导致后果严重,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按照其年龄不同,按照刑法规定处罚也不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北京律师谷泉告诉记者。
(新闻来源:澎湃新闻、法制日报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