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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系(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13-10-14 浏览次数: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系(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学校教学系(院)部进一步明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要求,进一步完善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自觉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高厅〔20112号)为基本依据,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参考其他院校做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目标导向
本办法在体现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突出对新建本科院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要求。通过评估,促进教学系(院)部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实现学校总体发展目标服务。
2.评建结合
教学工作评估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教学系(院)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把主要精力放到加强本单位内部建设、管理和改革上来。因此,学校重视教学系(院)部在评估中的主体作用,强调自我评估是基础,建设和改革是重点。系(院)部须依照本办法,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诊断,做到评估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并行不悖,追求评建的最佳效果。
3.把握“三个符合度”
为避免简单地对应指标,就事论事,系(院)部评估须把握好“三个符合度”,即系(院)部所确定的目标(部门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系部实情的符合程度,系部的实际工作状态与确定目标的符合程度,系(院)部所培养的人才质量和自定目标的符合程度。鼓励系(院)部面向社会办出特色,避免“全校一面”以及盲目攀比的倾向。
4.做到“六个结合”
一是“目标与过程”结合,侧重过程优化;二是“硬件与软件结合”,侧重硬件的高效利用和软件建设的有效性;三是“投入与产出结合”,侧重产出所表现的过程效应;四是“现状与导向结合”,侧重发展潜力与趋势;五是“规范与创新结合”,强调在规范建设基础上创新成果与凝练特色;六是“定量与定性结合”,强调状态数据客观评判和专家的综合评价。
 
二、总体设计
与学校三年一轮的聘期一致,一年一小评,三年一大评。一年一度的小评主要为定量评估,即在统计系(院)部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教学项目、取得的教学成果等量化指标的基础上进行评估;三年一大评,即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在三年定量评估的基础上对系部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专家参与的总结性评估。
 
三、年度定量评估的内容及实施办法
(一)评估内容
年度定量评估包括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22个,观测点46个,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年度定量评估指标体系一览表》。
(二)实施办法
1.每年11月底前发布开展年度定量评估的通知。12月底前完成定量评估工作。
2.为减轻教学系(院)部填报数据的工作量,评估数据主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个别职能部门不掌握的数据由系(院)部提供。相关数据填报完成后需在校园网公示一周,以便相关系部核对数据。
3.数据核实无误后,由教务处根据评估成绩计算办法完成分值计算及排序工作。
 
四、聘期末定性评估的内容及实施办法
(一)评估内容
定性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教师队伍、专业与课程建设(非专业教学系部无专业建设内容)、质量管理、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教学质量、办学特色7项一级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定性评估指标体系一览表(专业教学系部用)》、附件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系(院)部教学工作定性评估指标体系一览表(基础部、外语部用)》。
(二)实施办法
1.定性评估采取系(院)部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三年聘期最后一年的11月初,教务处发布开展定性评估的通知。
3111日至20日为教学系(院)部自评阶段。系(院)部成立由系(院)部主任(院长)任组长、副主任(院长)、总支书记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并完成5000字左右的自评报告。
41121日至30日为专家评估阶段。由教务处负责聘请院内外专家组成专家评估小组,按照工作计划,根据评估指标体系依次对系(院)部教学工作进行评估。
5.专家在进入系(院)部实地考察前,需审阅《系(院)部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同时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近三年系(院)部教学工作年度定量评估数据,对各系(院)部相关项目的评估等级进行初步认定,并明确实地考察的重点和思路。
6.专家组按计划进入系(院)部,通过查阅原始档案、深度访谈、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对系(院)部教学工作进行有针对性地检查和评估。
7.评估工作结束后,专家组需总结评估情况,为每一教学系(院)部的教学工作分等打分、做出综合性评估结论,并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整改意见。
8.系(院)部根据专家组的评估反馈意见,提出下一步整改建设方案,并报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需将系(院)部整改内容纳入各年度教学督导与考评工作计划,以保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目标的实现。
 
五、评估成绩计算与排名
(一)年度定量评估成绩的计算与排名
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计算教学系(院)部评估成绩并排名时,一是基于不同系(院)部教师人数的不同,引入人均绩效分概念,即人均绩效分=系(院)部总绩效分/专任教师人数;二是考虑到基础部、外语部个别指标的自然缺失,如一级指标“教师教学”中缺失二级指标“实验室建设”等,又如缺失一级指标“学生学习”,年度定量评估可以统计出三张报表:一是有专业及学生的教学系(院)部的人均绩效排序表,二是无专业及学生的基础部、外语部两个教学系部的人均绩效排名表,三是全校各教学系(院)部人均绩效排序表(统计项为各教学系部共有的内容,即去除基础部、外语部的自然缺失项)。
(二)总结性评估成绩的计算与排名
总结性评估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总结性评估成绩=年度定量评估成绩×50%+专家定性评估成绩×50%。其中年度定量评估成绩是指近三年的平均分,专家定性评估成绩是指若干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值。
考虑到专家定性评估成绩为百分制,所以需将年度定量评估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具体方法为:将排名第一的系(院)部的成绩定为100分,其他系(部)部的成绩与其相比较,即可得出其在百分制中的相应分值。

六、评估结果使用
无论年度定量评估成绩,还是总结性评估成绩,均是系(院)部负责人年终考核、任期考核、部门评优、教学经费分配的重要参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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