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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2014年学生科研经费及填报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
关于划拨2014年学生科研经费及填报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务处及各系(院):
根据院学术委员会决定和学生科研管理办法规定,科研处现把院级、中央高校和北京市学生科研经费划拨到各系院,其中,院级和中央高校学生科研经费含教师指导费,北京市学生项目教师指导费由科研业务费列支。经费划拨情况见附表。
注意事项:
1、请各系(院)科研主任和科研主任助理指导、督促2014年院级、中央高校和北京市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组填报学生科研项目预算表;
2、预算表中差旅费应在“经费预算栏”作详细说明(时间、地点、人数、事项、金额等)或单作附件附在预算表后面(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根据北京市共建项目经费支出规定,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
3、经费报销将严格按预算执行,由分管科研的主任(院长)签字,项目主持人到财务处报销,不做预算将不予报销;
4、2014年各类学生科研项目教师指导费不得超过1000元/项。
《学生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请下载本通知附件,一式两份,于2014年5月5日以系(院)为单位交科研处。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