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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及资产系统信息维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学校各部门对盘亏资产进行再次复查的通知
关于推进资产清查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
关于上报《部门2016年资产清查自查阶段工作情况说明》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6年固定资产清查第一阶段工作通报会的通知
5月20日固定资产清查进度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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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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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各部门对盘亏资产进行再次复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07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7
月
6
日的会议要求,各部门对已上报的盘亏资产,要继续发动教职工,加强查找力度,进行再次复查,并于
7
月
12
日前将变动后的数据报送固定资产清查组。
学校对设备盘亏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家具盘亏件数在
100
件以上的部门,如:后勤管理处、教务处、中工大厦、保卫处、院工会、学生工作部,由资产管理处和事务所的人员协助复查;其他部门自行对盘亏资产进行复查。
特此通知。
附件:学校各部门盘亏资产统计表
固定资产清查组
资产清查审计组
2016
年
7
月
7
日
相关附件
学校各部门盘亏资产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