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资产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修订)
时间:2020-12-14 15:11:00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资产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修订)
校资字〔2019 〕 12 号
第一条为完善学校资产监管制度,科学评判资产管理效果,促进资产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增强部门资产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着眼于责任落实,推动学校资产基础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资产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三条考核内容
(一)责任制落实情况。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制度。
(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情况。考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变动和资产清查全过程的管理,主要内容:
1.资产配置:包括编制年度配制计划、预算计划执行、大型仪器设备配置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并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资产采购履行学校采购管理规定等。
2.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包括资产验收、使用、维护、报废、变动、交接、资产档案管理等情况的落实;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条形码与实物资产相符。
(三)信息化管理情况。部门资产管理员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规范入账、初审,规范报送资产报废、转移凭证;对资产使用人和存放地点等信息及时更新;及时规范粘贴资产条形码。
(四)对上一年度考核评比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四条考核方式
(一) 每自然年度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部门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要求对上一年度资产管理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自评,并向资产管理处报送部门年度资产工作报告以及自评结果。
(二) 资产管理处会同党政办公室、干部人事处、财务处等相 关部
门或外聘专家组成考核小组,通过审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报告、听取部门负责人或资产管理员资产工作汇报、前往部门实地复核、查阅资产系统数据等方式,对部门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三) 资产管理考核小组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结合日常资产工作以及资产考核情况对部门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校级评分。并综合评选出分为“优秀”(85 分以上) 、“合格”(60分以上) 、“不合格”(60 分以下)三个等次向全校公布。
第五条奖惩办法
评比结果为“优秀”者,部门将被授予“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个人将被授予“优秀资产管理负责人”、“优秀资产管理员”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管理混乱并造成资产损坏或丢失情节严重的部门学校将追究责任,并对主要责任人视情况进行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六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9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