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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设备)管理科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指导性文件,结合学院的发展和实际需要,负责制订学校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家具进行验收。

(三)负责仪器设备和家具配备、调剂、报损、报失、报废的全过程管理。

(四)负责与财务处及资产使用部门定期核对仪器设备、家具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五)负责仪器设备、家具和低值耐用品验收凭证、技术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六)负责组织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掌握仪器设备、家具的使用情况。

(七)负责固定资产信息汇总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对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八)负责资产管理员队伍建设,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九)负责学校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学校资产配置,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