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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课程价值引领情况调研问卷(教师卷)数据采集项目询价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课程价值引领情况调研问卷(教师卷)数据采集项目进行国内询价。

1、采购编号:XHTC-FW-2024-1763

2、 采购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10-88561791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静淑、刘聪、蔡欣悦、赵微、李静  010-63905966(项目问询)、010-63905911/010-63905834(报名、保证金、发票咨询)

4、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课程价值引领情况调研问卷(教师卷)数据采集项目

1项

本项目是劳动教育研究院年度调查“大学生劳动教育课程价值引领情况”数据补充性采集服务采购,需在四周内完成;供应商须提供一套数据查询系统(需与之前数据收集系统(问卷星)兼容),让采购人在调研过程中以及调研完成后,能够通过该系统实时了解项目进展以及查看样本回收情况。供应商须免费为采购人进行此系统的维护工作,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公告附件。

7.75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中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本项目无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按照附件文件采购需求及格式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即可。

2.本项目合同包成交人数量:1名。

3.报价说明:

1)本次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方式为单价,即每份收集问卷的价格;项目总预算金额即合同签订金额,供应商自行详细阅读附件采购需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出单价及收集数目,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本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成交人在报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报价。若成交人的报价存在不合理低价并由此引发了不良后果,成交人须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询价结束并成交后,在服务期内,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对供应价格进行调整)

2)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的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单价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最终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将重新组织询价;参与供应商数量满足3家,在采购过程中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家时可继续沿用原采购方式;1家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询价。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周内完成数据收集、数据补录等工作。

5、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响应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询价报名:

报名时间:20241025日至202410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方式:需提供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系邮箱发送至lijing@xhtc.com.cn,内容需齐全,格式自拟。

7、询价报价

询价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1500分(北京时间)。密封递交(1份),报价文件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为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递交收件人:刘聪,联系电话:010-63905966。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8、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41111500分(北京时间)。

11、报价文件开启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12、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2.报价文件有效期:首次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

3.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固定取费人民币3000元,由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5.提交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办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号:6232593799021135556

6.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编:100036

E-mail: lijing@xhtc.com.cn

  话:010-63905999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赵静淑、刘聪、蔡欣悦、赵微、李静  010-63905966(项目问询)、010-63905911/010-63905834(报名、保证金、发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