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保障报】杨鑫刚、石晶:践行正确政绩观 助力普通劳动者全面发展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闻网

【中国劳动保障报】杨鑫刚、石晶:践行正确政绩观 助力普通劳动者全面发展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根本价值导向,直接决定发展方向、工作成效与民生温度。普通劳动者是社会生产建设的主力军,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其技能提升、权益保障、职业发展与价值实现,既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劳动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检验政绩观是否正确、政绩实践是否扎实的重要标尺。新时代践行正确政绩观,助力普通劳动者全面发展,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的必然要求,更是顺应民心所向、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举措。笔者认为,我们必须牢牢锚定为民初心,从校准政绩价值航向、夯实劳动者赋能根基、凝聚多方协同合力三个维度精准发力,把服务、赋能、成就普通劳动者的工作落到实处,让普通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发展,凝聚起亿万劳动者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校准价值航向:以为民初心树立政绩导向

正确政绩观的本质是“为民”,核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政绩不是“数字游戏”和“表面文章”,普通劳动者的急难愁盼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着力点,其对稳定工作、精准技能培训、可靠社会保障的朴实诉求,是检验政绩实效的“试金石”。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服务普通劳动者工作取得实效,但仍存在政绩观偏差、形式主义等问题:职业技能培训重数轻质、供需脱节,劳动权益保障重宣传轻落实,部分工作热衷打造“形象工程”、忽视群体差异化需求,个别地方甚至牺牲劳动者权益换取短期经济增速。这些问题背离“为民造福”根本要求,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要纠治政绩观偏差和形式主义。党员干部要认清服务劳动者是本职工作,把是否惠及劳动者、是否解决劳动者难题作为谋划工作、检验成效的核心标准,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工作。要深入基层一线,与普通劳动者面对面沟通,精准掌握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和现实难题,让政策举措贴合实际,让政绩实践扎根民生土壤,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普通劳动者。

夯实赋能根基:构建劳动者发展支撑体系

普通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是物质保障、权益维护、技能提升、职业发展、精神满足的有机统一,是从谋生计到谋发展、从有岗位到就好业的全方位提升。构建全链条的赋能支撑体系是抓实工作落地的核心抓手,各级各部门要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把服务劳动者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以系统思维构建覆盖技能培训、就业扶持、权益保障、职业发展的全链条支撑体系,做好“兜底式”权益保障,强化“赋能式”发展支撑,让普通劳动者有技能、有岗位、有保障、有奔头。

以劳动教育为抓手强化素质赋能,厚植劳动精神沃土。劳动教育是培育正确劳动观念、提升劳动者素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基础工程,要整合学校、企业、社会机构等资源,构建覆盖在校学生、在职劳动者、新业态劳动者、农村劳动者的全生命周期劳动教育体系。学校将劳动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培育青少年正确劳动观念;企业把劳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技能竞赛,培育职工敬业精神和工匠精神;社会通过主流媒体、公益活动宣传劳模事迹和劳动者风采,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的良好风尚。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技能赋能,练就劳动者安身立命本领。技能是劳动者的核心竞争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更精准的要求。要建立技能需求动态监测机制,紧扣市场需求和产业趋势,重点开展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养老护理等领域培训;针对农民工、一线产业工人、新业态劳动者等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个性化培训;推动技能培训与就业创业无缝衔接,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让普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实现从“体力型”到“技能型”、从“有岗位”到“重发展”的转变。

以制度保障为支撑强化权益赋能,筑牢劳动者全面发展根基。合法权益保障是普通劳动者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底线,要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将权益保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持续加大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核心权益的保障力度,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整治违法用工等专项行动;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聚焦新业态发展特点,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平台劳动者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参保难、保障低”问题;持续改善劳动条件,关注劳动者身心健康,让普通劳动者安心工作、放心发展。

凝聚多方合力:构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普通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是系统性、全局性工程,涉及人社、教育、工信等多个政府部门,涵盖政府、企业、社会、劳动者等多个主体。单靠单一部门或主体发力,极易出现工作脱节、政策碎片化、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必须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打破主体壁垒、打通工作堵点,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让各主体各尽其责、各展其长,形成服务、赋能劳动者的强大合力。

政府要扛牢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引领与兜底保障。政府要发挥“指挥棒”和“压舱石”作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劳动者发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工作一体化推进。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出台系统性举措,强化政策落实的跟踪督查和效果评估,确保政策红利传递到普通劳动者手中。优化政绩考核体系,强化工作实效,将服务劳动者工作成效纳入党员干部政绩考核,倒逼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企业要履行用工责任,实现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成长双赢。企业是劳动者就业的主要载体,要树立“劳动者是企业发展核心财富”的理念,把保障劳动者发展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加大职工培训投入,建立健全培训体系,为职工搭建职业晋升平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尊重劳动、关爱职工的氛围,完善职工福利保障,增强职工归属感,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共成长、同发展。

群团组织要发挥桥梁作用,当好劳动者的“娘家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立足自身职能为劳动者办实事、解难事。工会切实履行维权和服务基本职责,开展送温暖、法律援助、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强劳模和工匠人才选树培养;共青团、妇联针对青年劳动者、女性劳动者的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服务,助力其成长成才、平等就业,让劳动者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社会各界要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崇尚劳动的全民共识。社会各界要主动参与服务劳动者工作,主流媒体要讲好劳动者故事,彰显劳动者价值;引导社会组织、公益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公益技能培训、困难劳动者救助等活动,补充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引导全社会摒弃轻视劳动的错误观念,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成为社会共识。

劳动者要树立主体意识,以自身努力成就人生价值。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本,政府的统筹保障、企业的培育赋能、社会的关心关爱,最终需要通过劳动者自身努力转化为发展实效。广大普通劳动者要树立终身学习、自强不息的理念,主动适应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立足本职岗位,发扬敬业精神、工匠精神,在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业绩;勇于创新拼搏,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创业创新;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实现自身全面发展。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