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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岗位)实习》教学大纲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日期:2018-09-21浏览:52468

MPA(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实习计划

社会实践是公共管理硕士(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专业学位培养的重要环节,共计5学分。社会实践采取专项(岗位)实习和综合(毕业)实习两种方式进行,学生用六个月时间,分别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会系统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实习。其基本要求如下:

一、专项(岗位)实习

专项岗位实习安排在前三个学期,每学期留出4周时间,安排学生进行专题实习实践。对于脱产学习的学生,可以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级工会系统、企事业单位实习;对于非脱产学习的学生,实习地点可以为学生所在单位的相关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部门。具体安排如下:第一、二、三学期,共计三个月 (6学时*5天*4周=120学时,120学时*3个月=360学时),认真完成实习周志和专业实习报告,成绩合格者计为3学分。

    1.实习地点: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区街道社保所

实习岗位:人力资源助理、人事专员、社会保障中心经办员

    实习内容和要求:熟悉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管理流程、薪酬管理、职业福利等。完成实习周志和专业实习报告。

    2.实习地点:地方工会

实习岗位:工会组建员、工会帮扶中心专员、集体协商指导员;

实习内容和要求:了解工会参与职工福利建设和工会帮扶工作的过程,体验工会参与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参与工会组建和日常组织建设工作过程;收集整理分析相关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建设相关案例;参加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完成实习周志和专业实习报告。

    3.实习地点:具有典型意义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实习岗位:人力资源管理经理助理; 企业工会干事

实习内容和要求:全程参与典型企业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参与企业职业福利相关管理等。完成实习周志和专业实习报告

4.实习地点:学生所在单位

实习岗位:学生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部门实习。

实习内容和要求:熟悉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以及工会工作的要求和流程,完成实习周志和专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的结构要求:

1.熟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了解实习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动规章制度以及社会保障的规定,工作流程和实施情况;2.利用所学知识,探索实习单位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存在的问题;3.结合课程和文献学习,提出改进建议。

二、综合(毕业)实习

综合(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四学期,共计三个月(6学时*5天*4周=120学时,120学时*3个月=360学时)。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习状况、工作需求和毕业论文选题,进行挂职或专题调研,同时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立项、数据收集和论文写作。

实习计划、实习内容与具体安排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讨论确定;实习结束后,学生要结合实习情况,撰写实习报告或调研报告,成绩合格者计2学分。

 

公共管理硕士(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

实验实践实习安排及要求

序号

实验实践

教学

课时分配

学期

要求

1

专业课程内实践环节

每 48 学时中 8 学时;每 32 学时中 4 课时;每 16 学时中 2 学时;共60 70 学时(视具体选修课程情况而不同);

1-3

完成角色扮演、模拟活动、案例讨论与分析等

2

实践课程

1门专业必修课,32学时;3门选修课,80学时;总计 48-128学时

(视具体选修课程情况而不同)

1-3

在劳动关系协调与发展实验教学中心完成

3

专项(岗位)实习

360 学时

1-3

实习报告

4

综合(毕业)实习

360学时

4

实习报告

5

毕业实习 与毕业论文

 

4

毕业论文或调研报告

 

828 学时-918学时(视具体选修课程情况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