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全体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研字[2021]19号)(附件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和中期检查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18号)(附件2),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8号)(附件3),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流程安排,现就2021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
(一)截止日期:2021年12月之前(首次开题时间应在2021年10月之前)
请各学院根据学生规模、导师指导任务等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工作进度,严格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和中期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论文开题答辩。
(二)选题基本要求
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系统查阅国内外文献,全面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和最新成就,并认真撰写5000字以上的开题报告。
(三)开题资格审核
1.学生向导师汇报论文选题思路,导师要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学术方面严格要求,同时还要对开题报告所涉及的政治内容、科学道德等方面严格把关,帮助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的开题以及相关研究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世界观。
2.学生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附件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5)提交到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负责开题报告的审核和评审工作。
(三)开题答辩程序
各学院应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负责开题报告的审核和评审工作。评审小组人数应由5至7名熟悉本领域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专家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组成,且至少有1/3是来自外单位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评审小组应听取研究生汇报、评议论文开题报告、检查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确保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可行性与政治导向的正确性。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现场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审核意见表》(附件6),并将意见信息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开题答辩后的其他事项
学院应及时向批准开题的学生下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认可通知书》(附件7),学生即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通过开题评审的论文题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附件8);论文研究对象、内容和技术路线有较大变化的,应重新履行开题程序。更改题目的时间须距离正式论文答辩至少六个月。
未获得评审小组评议人2/3及以上同意直接通过的开题报告,应在评审小组要求的时间内,经导师批准后,修改报告并重新履行开题程序。重新参加论文开题评审以二次为限,仍未获通过者,须办理延期毕业。
请各学院于2021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收齐与开题工作有关的纸质版材料(附件4-7)留存学院备查,并将开题答辩汇总表(附件9)、开题答辩工作方案提交到研究生处。
二、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一)完成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二)基本要求
各培养学院应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若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请提前3天将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地点、预答辩专家名单、学生学位论文清单等)报研究生处,并提交预答辩汇总表(附件10)。
预答辩的程序可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的正式答辩的相关事项和流程。导师必须出席所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听取专家意见,并及时指导研究生修改论文。
三、2019级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
(一)答辩时间:2022年1月初
(二)答辩资格审查:2021年11月22日-12月6日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学生方可正式进入答辩环节:(1)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2)完成岗位实习和毕业实习(撰写实践调研报告3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3)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合格,论文写作要求符合学术规范;(4)论文文字重合比检测合格(不高于10%);(5)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论文评阅与答辩。
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导师审阅论文(2021年11月22日前):请各研究生及时提交论文终稿给导师审阅,导师审阅通过需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导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评语》(附件11)。
2.答辩资格初审与复核(2021年11月29日前):学生提交《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鉴定表》(共3份)(附件14),请各学院及时收齐并审核以上材料,并制定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于2021年11月29日前提交到研究生处进行复核。
3.论文查重(2021年11月29日-12月6日):
查重论文请将论文封面(中英文封面)、致谢、个人简历与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等处的个人及导师信息做匿名处理。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作者-论文完整标题(含副标题),论文命名切勿出现其他多余字眼,以免影响论文查重。请各学院于11月29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提交至研究生处以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
关于论文重复率检测规定如下:
(1) 检测结果在10%及以下者,视为检测通过,可直接进行评阅。
(2) 检测结果高于10%的论文限期修改,导师通过并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因学生未按时将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审阅,导致导师无法按时提供所指导的论文参加检测,或论文重复率依然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本次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三)匿名评阅:2021年12月6日-12月23日
凡导师审阅通过且重复率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应按照要求排版打印装订,一式4份,于12月6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论文组织匿名评阅。每篇论文需聘请2位(含)以上与论文主题研究方向有关的副高(含)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进行匿名评阅,其中至少有1位来自外单位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论文评阅过程中若有1名评阅人的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须增聘2名评阅人进行评阅;若累计有2名评阅人的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学位申请人须重新修改论文,重新进行评阅程序,评阅人为原评阅人。评阅专家意见中有“限期修改后答辩”的,由学位分委员会会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处根据修改情况商议是否允许答辩。
论文通过评阅后,学生应根据匿名评阅的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并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审核说明》(附件15),并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纸质版(一式7份)以及电子版(PDF)。各学院汇总填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双面打印)(附件16)以及《毕业答辩学生名单》(附件17)并在12月2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四)论文答辩
答辩应于 2022年1月初举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主决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以及论文答辩后修改与提交程序及要求请参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各学院应在答辩开始前五天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答辩方案上报学校学位办。
附件:
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和中期检查管理办法
4.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指导记录表(学院留存)
5.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模板(学院留存)
6.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审核意见表(学院留存)
7.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认可通知书(学院留存)
12.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13.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学院留存)
15.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审核说明-双面打印
16.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双面打印
17.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毕业答辩学生名单(学院填写)
研究生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