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科研项目结项和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系(院):
我院即将对2010-2011学年度学生科研项目、2011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优秀本科学生创新项目以及2011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三类学生科研项目办理结项和报销经费有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结项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5日。
(2)2011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由科研处负责结项和经费报销事宜。此类项目的主持人请注意近期的短信或保持手机畅通,交有关的结项材料和票据。
2.结项要求:
(1)如项目研究成果已经公开发表,直接可以申请结项,不再组织专家评审,只需填写一份项目验收表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复印件。
(2)如项目研究成果没有公开发表,则需提交一份项目验收表和结项论文,结项论文由各系(院)或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过2/3票即可结项。
3.经费报销要求:
(1)关于经费支出范围:
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劳务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印刷费、其他
(2)必须是正规发票,收据不能报销;发票抬头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单张发票不能超过1000元。
(3)差旅费中火车票软卧、一等座不能报销。
(4)各系部填写报销单时要注明“2010-2011学年度院级学生科研项目”或“201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优秀本科学生创新项目”。
4.相关表格:
请到科研处-表格下载-学生表格处下载。
咨询电话:各系部办公室电话或科研处电话88561872.
特此通知
附件:
科研处
201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