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载自:《工人日报》
(2021年12月13日07版)
12月5日,“2021中国工会·劳动关系论坛”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举办。论坛围绕“加强零工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的主题进行交流研讨。与会专家聚焦零工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和国家在劳动关系领域的治理体系建设,从国家治理、政府政策、工会工作、企业发展、劳动者技能等不同方面,共同探讨保护零工经济劳动者权益问题。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须协同治理
国家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要求补齐制度短板,维护劳动者权益。这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治理,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劳动者参与的治理格局。新就业形态是新生事物,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没有相关的国际经验可供借鉴,要结合我国国情和本地实际进行创新,提供中国方案。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深化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实践探索,寻求破解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推动理论、体制、制度和方法创新。同时,注意与现行法律制度的衔接,现行法律制度可以解决或经过完善可以解决的问题,就应纳入其中予以解决。此外,引导平台企业和劳动者树立利益共同体的理念,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 聂生奎
保障零工经济劳动者权益要把握共同富裕方向
研究零工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必须牢牢把握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大方向。首先,共同富裕要求适度节制资本,为零工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了重要前提。其次,共同富裕要求高质量就业,加强零工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显得尤为紧迫。提高就业质量,亟须整合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最低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加入工会等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制定基本劳动标准法,覆盖包括零工经济劳动者在内的全体劳动者。第三,共同富裕要求物质生活富裕,必须抓紧构建零工经济劳动者收入保障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第四,共同富裕要求精神生活富足,推动零工经济劳动者实现幸福劳动成为不二之选。
——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陶志勇
工会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中要不断创新
新就业形态的出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三新”经济市场竞争力的体现,对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要理性客观看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给工会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如何最大限度地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需要工会不断改革创新。工会要建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身边,让劳动者看得见摸得着,要为劳动者争取应得的利益;要不断提升行业工会的建设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工会作用;培养专业的工会干部队伍,提升工会维权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深圳总工会原副主席、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客座教授
王同信
对零工经济劳动者进行分类保障
零工经济作为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加强零工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首先,要克服城乡户籍制度障碍,增强劳动者社保意识。一方面,劳动者社保意识较为薄弱,加之城乡户籍二元分割等制度障碍,留城意愿较低,对未来的期待较弱,很大程度依赖户籍所在地的保障;另一方面,留城意愿较强的劳动者可能因制度障碍等因素不了解或无法缴纳工作地社保,社保需求更为迫切。要对零工经济劳动者进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者采取不同的政策。其次,相比于将零工作为兼职的、高技能型劳动者,以零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低技能型劳动者更需要相应的社会保障。另外,要建立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多种社会保障参保方式,给予劳动者个人选择空间。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县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何晓斌
(《工人日报》张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