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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5-07

      按照教育部“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的教学改革,学校将支持同学们积极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有意愿提升个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且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一、二、三年级的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项目申报成员3—5人,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院(系)的项目团队申报。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毕业年级学生均不得申报。

  二、资助与奖励

  获批立项的“国创计划”可获得10000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国创计划”通过结项审核后,项目组成员可获得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用于冲抵选修课学分。“国创计划”经费管理要求参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三、申报类型

  “国创计划”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训练活动。包括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

  (一) 创新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 创业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四、申报要求

  (一) 选题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二) 大学生“国创计划”实行导师制,项目指导教师由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及校外专家承担,负责项目选题至结题的全过程指导。创新项目及创业项目须配有学校在职专业指导教师1名,鼓励学校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教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主讲教师担任“国创计划”指导教师,鼓励聘请校外1名专家联合指导。上一年度指导项目未结题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新项目的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一般不得超过1个项目,创新创业课程(通识课中创新创业模块入选课程、创新创业立项课程)主讲教师可指导1-2个项目。

  五、申报程序

  (一) 2018年3月22日—5月8日,由各申报项目团队负责人完成落实选题、沟通指导教师及成员,以及申报材料的搜集与整理工作,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填写等工作。

  项目团队分为五类型:

  1. 院(系)推荐的项目,院(系)推荐项目不应少于6个项目;

  2. 学校创新创业立项课程推荐的项目;

  3. 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

  4. 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团队项目;

  5.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团队项目。

  (二) 2018年5月9日,各项目负责人将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张老师(综合楼412),电子版提交至16148938@qq.com。

  (三) 2018年5月17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情况组织后续答辩环节并择优推荐国家级“国创计划”,答辩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 注意事项

  1. 项目完成时间

  创新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18年11月,结项时间为2019年5月。

  创业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2018年6月-2020年5月),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18年11月,结项时间为2020年5月。

  2. 申报材料一律使用office2003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