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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7

2016级、2017级、2018级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校要求,现组织开展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2016级、2017级、20182018-2019学年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严格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的要求,开展班级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资格,其综合测评成绩计0分。

2、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数据统计工作。原则上班长或团支书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班委构成。

3、各班测评小组需组织本班全体同学进行班级考评打分,并整理出本班的班级考评打分表

4、各班测评小组需严格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统计整理出本班同学的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填表时请注明每项得分原因及所得分数,格式按照“四级分数525 +1”标明。除学院公布加分外,所有得分须附电子版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统计时间从201891日—201991日,以证明材料所注时间为准。

二、提交材料

各班将班级考评打分、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及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给本年级学习部长,证明材料需以姓名和加分项命名,如“张三+四级分数:525”,邮件统一命名为“XX班综测材料”。

请于920日(周五)下午17:00前发送。

 

注意事项

1、综合测评的加分项,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证明材料进行加(减)分,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进行审核;

2、各班要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再上交学习部长。

 

联系电话:010-68411660(北京) 010-81202724(涿州)

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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