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合作的框架协议,实现校际间优势互补,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院人才交流选拔办法。
第二条 本选拔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成绩优先的原则,选拔学院优秀的同学前往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交流学习。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三条 学习时长:一学年。
第四条 学习形式:走读。
第五条 交流人数:学院可派出的交流学生名额根据学校公布的分配方式确定。
第三章 交流生选派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 交流生的选派标准:
(一)政治上要求进步,身心健康、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学习刻苦勤奋,理论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三)各专业的名额分配主要根据专业人数比例确定;
(四)各专业根据截止到大二秋季学期之前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派名额与候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候选名单;
(五)各专业按照候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择优选拔,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依据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由高到低排序,发表论文质量和数量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根据主持科研项目的获奖情况由高到低排序。
第七条 交流生的选派程序:
(一)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学院可派出名额,组织学生报名,报名坚持自愿原则;
(三)学院根据以上选拔标准确定具体的派出学生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后无异议,将确定的交流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第八条 与其他学校合作的交流项目选拔条件及程序与上同。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4年11月5日
附件一
为确保交流项目顺利进行,激励约束同学珍惜交流机会,自觉遵守交流学校的校规校纪和相关考核制度,特要求交流学生签订以下承诺书。
承诺书
级 班学生 承诺遵守交流学校的校规校纪,自觉完成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考核、考试等任务,与学校师生和睦相处,如有违背愿意接受本学院的处罚。
学生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