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齐心,敲响沉钟
——记《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研讨会
2010年1月5日,由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和北京大学中国劳工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研讨会” 在紫光大厦国际交流中心召开。劳动关系专业1班8名同学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首先由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沈原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副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佟新教授等学者致开幕词。
研讨会第二项内容是社会学、劳动法学、劳动关系学领域内的资深学者做报告。香港理工大学-北京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毅副教授提出“劳动者为什么没有劳动关系”的诘问。北京大学法学院叶静漪教授分析了中国劳动争议案件与调处特点。乔健副教授认为部分地区对《劳动合同法》的曲解导致了地方在执行法律时不能体现其立法宗旨。并在报告结束的时候提出“不能以压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缘和危机,实现‘三保’”。南京师范大学程平源副教授在报告中提出,农民工是制度性的身份限制,这种限制在保障国家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对农民工的伤害和社会不公。程教授针对深圳某官员“农民工的工伤时历史遗留问题,是社会发展的代价”的言论,发出“谁有权利界定哪些人应该为发展付出代价”质问。北京市奥东律师事务所周翠丽律师做了主题为“举证责任倒置虚设是劳动争议中劳动者败诉的主要原因”的报告,并分享了某劳动者与某国企的的劳动纠纷案例。
研讨会的第三项内容由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代表李大君、工人代表向杰、何正文和大学生建筑工尘肺病调查小组的同学发言。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孔春霞同学的报告让我们了解到了他们在耒阳和张家界的工伤索赔事件中给予受伤工人的帮助和支持。
通过参加此次研讨会,我们了解到《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并且认识到法律执行中的不足。借用财经作家吴晓波的一句话“锈迹斑斑的沉钟,非虔诚而有力的击打无法令其苏醒”。感谢各位学者、媒体、大学生、律师及社会组织对农民工的关注和帮助。他们的努力激励劳动关系专业的同学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深入社会基层了解劳动者的生存现状,为劳动者的权益摇旗呐喊,为劳动关系领域的和谐贡献一己之力。
廖沙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