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设专章规范。法律实施近两年来,劳务派遣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和新情况,其中,又遭遇到金融危机,如何进一步规范发展是一个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问题。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于2009年10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劳务派遣与立法规制”国际研讨会,会议共邀请代表30人,包括国际专家3名、人保部相关业务司局的官员、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代表、业内专家学者、地方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派遣机构及用工单位代表、劳科所研究人员。
人保部劳动关系司邱小平司长出席研讨会,桂桢和周国良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研讨会,李天国、王国社、王全兴、常凯、刘诚围绕着中国劳务派遣现状、存在问题及挑战做了主题报告和评论,他们对当前的热点议题如劳务派遣用工的适用范围、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是否需要前置许可、外包与派遣的关系、劳务派遣的现实价值及派遣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来自德国、日本和国际劳工组织的专家多伊普勒、本多信一郎、迈尔分别介绍了本国经验和国际做法。
我院乔健副教授就工会对劳务派遣的立场发表了看法,他概括了工业化国家工会在面对劳动力市场弹性化和劳务派遣发展时所采取的五种因应策略,即排除(Exclusion)、服务(Servicing)、伙伴关系(Partnership)、社会对话(Social dialogue)和动员(Mobilization)等,介绍了全总一系列推动劳务派遣工入会文件精神的变化,并提出在国家应对纷繁复杂的劳务派遣规制不利的情况下,通过劳资自治进行规制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