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系关于对许志鑫同学通报表彰的决定
2008年7月9日下午,我校公共管理系06级学生李佳,来到劳动关系系涿州校区办公室。她说由于自身疏忽,于08年7月8日中午,不慎将索尼牌数码相机遗落在教学楼自习室,心里非常着急,到保卫处报告后得知,劳动关系系06级许志鑫同学,拾到相机后,已经交到保卫处,使其免受了损失。为此李佳同学非常感激,把感谢信送到劳动关系系办公室。
劳动关系系也为能有许志鑫这样的同学而感到骄傲,对许志鑫同学的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进行表彰,同时希望全系同学向他学习。
劳动关系系
200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