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玲教授在《人民日报》撰文谈女职工劳动保护立法
时间:2012-06-18
2012年6月14日,劳动关系系林燕玲教授在《人民日报》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六大亮点”为题,撰文对新近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发表评论。她认为,与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具有六大亮点,即适用范围的规定更加准确,体现了时代的特点;用人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及其法律义务得到强化,法律责任规定更加明确、细化;女职工劳动保护更加全面、公平,保护水平得到提升;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内容纳入《特别规定》,操作性更强;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与否的差别待遇加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及处罚的责任得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