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校园专题» 入党积极分子社会实践专题» 第二十期发展对象 法学系实践小组 社会实践学习

第二十期发展对象 法学系实践小组 社会实践学习

[发表时间] 2015-04-21           [浏览次数]
  2015年3月15日,为响应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党委和法学系团总支的号召,法学系第二十期发展对象张婷、吕慧敏、王晨、何永腾、杨晓旭、周征东组成社会实践小组,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进行社会实践学习。


  实践小组以发放问卷、回收问卷、走访调查、分析数据、得出结论为实践方式,调查了甘家口大厦以及周边超市和商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情况。除却发放问卷之外,小组还随机对消费者进行了采访,询问其对于消费的满意程度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看法。最后,实践小组走访了位于阜成路北一街的中国消费者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了交流,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与建议,并咨询了专业的“维权”方式和方法。


  回校后,小组成员分析了问卷数据,并根据采访意见和实践过程,写出了各自的实践结论,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观点。通过分析数据得出,消费者受到的消费权益侵害较为分散,但还是集中在网购、银行保险、商场、菜市场等方面。新兴的网购虽然带给人们一定的便利但也给人们带来了烦恼。传统的餐饮、商场等方面所占比例也仍超过了一半。在个人认为最容易出现消费侵权的领域上,最多的选项为“电信服务”,这也与今年央视“3•15”晚会所暴露出的问题相呼应。同时“网购”和“餐饮”仍是人们心中认为容易出现消费纠纷的项目。“霸王条款”、缺斤短两、假冒伪劣商品、强制消费在受访者遇到的消费侵权问题上占较大比重,说明传统的消费侵权现象仍较为“泛滥”,需要进一步的工作和努力来加以规避。


  通过与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交流和查阅资料,小组成员也对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提出几点建议。第一,消费者维护权利可以运用“消费代表诉讼”制度,在节约司法诉讼成本的同时,显示更为强大的消费者维权力量。第二,消费者购物时应考察消费品的售后服务,因为品牌有无售后服务是保证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重要环节。第三,消费者应该关注网上交易的消费者信用评价和投诉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而在购物前关注网上交易的消费者信用评价和投诉平台,则为自己的消费安全提供了很大的保障。

  这次社会实践,小组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调查了甘家口大厦以及周边超市和商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情况,最后分析数据给出了建议。实践响应了党组织的号召,切身地为消费者做了些实务,也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凝练了自己的思想。小组各成员均表示,今后一定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我要求,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人民做更多的实事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