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许艳丽:破解“老老人”护理服务人才“荒”难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5岁提升到2023年的78.6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80岁及以上的“老老人”增长尤为显著,从2000年的1199万人激增至2020年的3580万人,占总人口的2.54%。而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的数据,截至2024年10月,北京市“老老人”达到69.8万人,其中高龄失能老年人16.36万人,占比23.44%;高龄自理老年人53.44万人,占比76.56%。
老年人口的持续增加、家庭结构的变化,加大了我国的养老难题,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日益凸显。如何通过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成为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老老人”这一群体因其高龄、健康状况复杂,对护理服务的需求较为迫切。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老老人”居家养老问题,并在人才培养、渠道拓展和保障激励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看,现有的护理员队伍仍难以全面应对“老老人”日益复杂的护理需求。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背景是多元的。
首先,居家养老护理员供给不足。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2021年提供的数据,我国失能失智老年群体约有4500万人,而持证的养老护理员只有50万人。其次,大多数“老老人”健康状况复杂。“老老人”护理需求具有复杂性和个性化特征,需要更高专业素养的护理员。此外,社区和机构的支持不足。很多社区和养老机构反映护理员短缺,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的用工协调与激励机制,尤其是在调动社区内志愿力量、灵活就业人员等方面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对此,笔者认为,应促进区域协作,实现护理队伍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借鉴长三角地区推进养老服务一体化合作经验,以缓解“老老人”较多的大型城市护理员短缺的问题。
要统筹协调志愿服务,充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将志愿服务纳入养老服务人才体系,统筹协调各类志愿者的合理使用,借鉴现有社会志愿者招聘和管理等的成功经验,提升养老志愿者人才体系的专业化、规范化,既能缓解人员短缺问题,也能提高养老服务的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此外,建议加强对志愿者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以确保养老志愿服务的持续性。
政府应给予政策支持,完善培训和保障体系。民政部门应为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提供政策支持,具体包括岗前业务培训、相关经费保障等,制定专门的课程和考核标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建议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持,减少上述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压力,从而吸引更多人从事该行业。
还应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类型,提升护理员工作待遇。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服务人员可有偿承担“老老人”日常生活支持,如代买菜、送餐、送药、水电费缴纳等事务,减轻“老老人”出行负担。养老机构和居家照护服务可进一步扩展,针对“老老人”提供健康检查、照护指导、远程医疗和紧急呼叫等支持,确保其在家得到全方位的照顾和关怀。此外,改善护理员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也至关重要,建议社区、物业和养老驿站加强合作,推动资源共享与服务互补,并设立护理员心理辅导和健康管理机制,帮助其减轻工作压力,提高职业满意度和安全感。